武汉意见稿欲禁地铁吃东西,网友认为是鸡肋规定
时间:2012-05-14 20:02
来源:
作者:蛟潭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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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瘦肉精、地沟油、苏丹红、一滴香、毒胶囊......又想起我的观感纠结立法如林,执法有人,无人认真! 不是么?许多惊憟事件,多是记者或冒死卧底或潜伏暗访才艰难地揭开那巨大冰山一角,鲜有执法者寸功。 那号称法网恢恢的威慑力呢?那喊着执法如山的执
看惯了瘦肉精、地沟油、苏丹红、一滴香、毒胶囊......又想起我的观感纠结——立法如林,执法有人,无人认真!
不是么?许多惊憟事件,多是记者或冒死卧底或潜伏暗访才艰难地揭开那巨大冰山一角,鲜有执法者寸功。
那号称法网恢恢的威慑力呢?那喊着执法如山的执法者呢?
于是,有了省委书记激赏记者暗访,并许偌配备便衣警察保镖!于是,便有了二级以上医院,要派驻公安干警,成立警务室!
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些举动的良好初衷和良苦用心。
记者依法的采访权,医院的依法行医权,得全靠金色盾牌热血去铸就,去护航。要不,这些地方的峥嵘岁月,还真的没有了风流!
我们也只好留存这一点儿纠结之处。
醉驾危险,纳入刑法,果然有效。又拘又罚,严查重打,事故锐减,百姓叫好。
似乎得了这醉驾入刑的启示,但凡挠头的地方,都希望以刑齐之;但凡无奈的去处,都企盼警方介入。
近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轻轨、地铁上吃热干面、带宠物狗、扛扁担都将被禁止,违者将被罚五十至一百元。
立法管吃饭、管遛狗、管扛扁担,这法,也立得忒亮丽!
先不去议论公共场合吃东西这属于个人道德行为的范畴,靠法规强制约束的不妥当。
我倒担心,即使此法被通过实施,这采取执法行为、禁吃禁狗禁扁担,罚款收款的该又是谁?莫不是也要每一节轻轨车、每一节地铁车厢,也都要请来记者暗访、派驻公安人员助阵?
轻轨、地铁里,大嚼大咬,饭味儿弥漫,是显不文明不文雅;
带个宠物狗,又拉又尿,腥臊味儿难闻,是显不卫生不环保;
这扛根扁担坐车,硬物可伤人,体积占空间,似乎是显不方便不安全。
但这些不雅行为,靠一纸法令竟能横扫殆尽么?
“说到底,地铁里能不能饮食,只关乎社会公德,毕竟这种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根本权利,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这是反对者的声音。
“武汉拟规定禁止地铁吃东西,我看行,这正是迎合了大多数普通百姓的心声!”这是支持者的态度。
“武汉拟禁止地铁吃东西,不仅该重罚款,还应该纳入刑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止地铁吃东西等不文明行为发生,更是为了保障其他乘客乘车环境。”这,简直就是铁杆儿立场。
“立法不是万能的,社会公共秩序的管理,还是要靠民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净化。如果宣传教育不能改变现状,说明市民整体素质还没到这一步,文明要求过于超前,那立法也肯定不能解决问题,最后只会不了了之。”殷国安的提醒,不知能不能上得了这立法的听证会?
纽约出台了地铁禁食令,违者处以250美元重罚。新加坡的规定尤为严格,甚至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据说,这些地方的人,法律意识极强,公民素质较高,这类顶风违令者也极少。倘若中国也如此效仿一下,接一接这国际的轨,到头来,恐怕弄个法不责众,墙上画饼也未可知。
如无人肯认真执法,只是依赖记者出马代执法,依靠警察震慑代维权,这法,不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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