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广西官垌中学女生遭遇9色狼夜闯校舍猥亵轮奸
时间:2012-01-01 00:26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古月轩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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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在网上闲逛,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9人闯中学宿舍猥亵轮奸女生据称校方无人救》的报道。看后,让笔者觉既悲又愤!悲的是,女学生们在学校集体的宿舍里,被一群外来的社会青年(小混混)猥亵、轮奸,而且面对学生们的大声呼救,校方无一人前往现场施救;愤
【核心提示】12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17日凌晨,9名社会青年蹿入广西通北县官垌中学女生宿舍,将30名熟睡中的女初中生猥亵,后来因女生不断大声呼救,便逃离了现场。在逃离途中,“这群青年发现无人追捕他们,竟再次潜入女生宿舍”。30名惊魂未定的女生再次被猥亵,其中一名女生因强烈反抗,被3人轮奸。(12月30日《华声在线》)
今天在网上闲逛,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9人闯中学宿舍猥亵轮奸女生据称校方无人救》的报道。看后,让笔者觉既悲又愤!悲的是,女学生们在学校集体的宿舍里,被一群外来的社会青年(小混混)猥亵、轮奸,而且面对学生们的大声呼救,校方无一人前往现场施救;愤的是,这群小混混哪里来这么大的色胆?居然敢“成群结队”地来校园作案!?对此,笔者想问的是,学校的这道“保护墙”是做什么的?教师应该负什么责任?学校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这背后到底暴露了啥?
我们先来看看警方提供的案件通报:2011年12月17日凌晨2时许,浦北县官垌镇官垌中学内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覃某、张某、彭某等9人爬墙进入官垌中学,对入睡的女学生进行猥亵,其中3名嫌疑人涉嫌对一名学生实施了强奸。据悉,2名犯罪嫌疑人17日当天被抓捕刑拘,另有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和追逃中……
针对此案,笔者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问一问我们的学校和相关的部门,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抛弃“分数万岁”的应试教育,而真正关心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安全?回顾以往的社会新闻,我们时常在网上看到:某地小学生屡遭绑架并撕票;某大学女生被校外男子突然扔下教学楼;某校小学女生在学校的厕所里遭性侵……等等,当这些事件频发,看似是“小概率”的事件,绝不能将其归于“运气”不好。不是我要故意夸大其词,它暴露的是我们教育体制的某种缺失?
我们在对这些犯罪者禽兽行为表示愤怒谴责,对女生悲惨遭遇深表同情的同时,不能不思考这起集体发生犯罪的原因。这9名社会青年应该说是素质低下,品性恶劣,缺失人性,丧尽天良,更是缺乏法制意识,缺少理性,盲目冲动,可以说是导致这样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那么,学校的安全保护,以及管理不力是不是导致犯罪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就本案而言,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9名社会青年到女学生的宿舍“折腾”了长达两个小时,居然校方没有人前来施救。这该如何解释?如此重大的校园安全事故,为何校方没有任何动静?
为何校方没有任何动静?令人感到悲伤!更为沉痛的是这个社会何时变得如此浮躁,以至于我们甚至已经厌倦了去追问事件背后的原因。每一次校园事件的发生,一些学校居然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的作祟,这次校方是不是想用“没有动静”来掩盖这样的悲剧呢?真的不可思议!想想看,30多名女生的呼喊居然不能“唬住”这群色狼,居然不能“唤醒”熟睡的保安(学校安全)!!!难道这受到伤害的仅仅是这些女学生们?
不难理解,在这种大环境、大形势的影响下,还有几个人能够恪遵功令,具有明确的是非善恶观、羞耻心以及严于律己自我高尚的意识?因此,笔者以为,社会正义不张、道德滑坡、法纪松弛,好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好报,坏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惩治,是导致青年人无有是非善恶感和违法乱纪的主要原因。这,不仅是个人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附录】:女中学生受到性侵害时的防卫措施【据网络资料整理】
1、头脑清醒控制情绪。女中学生在遭受性侵害之际,保持头脑清醒,情绪稳定是最重要的,只有设法使自己沉着、冷静,才能明白性侵害者意图,与其周旋,从而找出摆脱困境的方法。如果被害人处于危险时惊慌失措,大喊大叫,进行本能的反抗或逃避,相反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攻击性,导致性侵害的发生。
2、明确意愿态度坚决。有时性侵害行为是性侵害者错误地理解了被害人的意思后发生的。因此,女中学生遇到别人要对自己进行性侵害时,应当恰当而且坚定的表明自己的态度,阻止性侵害行为的发生。明确表示,能够有效防止熟人之间的性侵害行为发生,也能够使一些陌生的性侵害者丧失信心,放弃性侵害的企图。
3、沉着理智机智反抗。在遭到性侵害时,被害人要注意了解性侵害者的弱点和周围环境,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反抗,尽可能地结合自己平时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和知识,予以防范。如尽量用赞扬的话语将其优点给挖掘出来,唤起侵害人人性中善良的一面,使其行为向好的方面转化,避免性侵害行为发生。
4、采用暴力正当防卫。女中学生在遭受性侵害时,可采取一些暴力防卫措施,特别是对犯罪分子身体薄弱部位进行有效的攻击(如:脸部、腹部、下身等处),使性侵害人的身体产生伤痛,从而使其终止侵害行为,同时为被害人逃脱或获救创造条件。
5、抓紧时机迅速脱身。犯罪心理学表明,性犯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心理变化有一个从冲动到后悔再到恐惧的过程,一旦侵害行为得逞,激情消退,侵害人会产生后悔、自责心理。所以女中学生在这时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为自己脱身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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