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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已死,谁将接过它的替身大业?

时间:2011-12-10 23:15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老窝anzi 点击:
临时工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参与行政执法。把临时工挡在“执法”的门外,封堵了乱作为后,推卸责任的后路。没有“临时工”,搬谁当“挡箭牌”呢?只有“打落牙齿,咽进肚里”,自己担当。即使“慌不择路”,脱口而出是“临时工”所为,也难脱干系,同样应该追

  临时工已经成为惹事生非的代名词。一个单位乱作为,被媒体曝光后,其单位将会在第一时间澄清事实:乱作为者乃单位聘请的临时工。大家心知肚明,此临时工非真临时工。发生乱作为的单位面对媒体和广大民众,为了推卸单位责任,甚至逃避责任,搬出临时工,当挡箭牌,找一个替罪羊或替死鬼,把所有问题和责任都扛着。
  
  河南《行政强制法》明年1月1日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拟规定“临时工”不得参与行政执法。
  
  这是一个很给力的规定,这是杜绝乱作为的一项很得力的措施。
  
  临时工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参与行政执法。把临时工挡在“执法”的门外,封堵了乱作为后,推卸责任的后路。没有“临时工”,搬谁当“挡箭牌”呢?只有“打落牙齿,咽进肚里”,自己担当。即使“慌不择路”,脱口而出是“临时工”所为,也难脱干系,同样应该追究责任,因为明令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谁让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谁“兜着走”,受罚,担当一切责任。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临时工这一替罪羊或替死鬼被打“死”,并不能高枕无忧,而要谨防出现新的“替罪羊或替死鬼”。
  
  其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保证行政执法人员“货真价实”、名符其实,严防“南郭先生”浑水摸鱼,鱼目混珠。否则,“南郭先生”将是乱作为新的“替罪羊或替死鬼”,成为乱作为的牺牲品。
  
  其二,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防“李鬼”偷梁换柱。持证上岗是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举措。行政执法者亮明身份,能够有效遏制乱作为,防止乱作为后,“替罪羊或替死鬼”横空出世,当挡箭牌。
  
  其三,明查暗访,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执法检查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经常明查暗访,“替罪羊或替死鬼”则无藏身之地,无用武之地,久之,将会悄悄溜之,另谋职业。
  
  (罗义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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