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之“大”,不仅在于其“大容量”,更在于其“大价值”,而实现“大价值”的关键在于大数据的发展应用。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和信息技术的极大发展,大数据已从辅助成为引领,从热点变为支点。目前,我国在大数据发展应用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接下来要进一步发挥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价值,不断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使其更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 发挥政用价值,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运用大数据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准性、预见性、高效性,成为政府实施精准治理、智能治理的重要法宝,为有效处理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众。比如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健康码”、“迁徙数据”、“疫情数据实时更新系统”等大数据应用,助力疫情防控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面对当前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多元、复杂多变的新情况,相比个人经验或长官意志,系统采集的数据、科学分析的结果成为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发挥大数据政用价值,运用大数据将市场监管、税务、信用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建立健全大数据社会治理机制。 发挥商用价值,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大数据是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大数据在三大产业中的发展和应用,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在第一产业中,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完善基础资源数据库,搭建资源要素平台,构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在第二产业中,推动大数据技术尤其是与制造业的融合,支持企业跨界联合,鼓励大数据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在第三产业中,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壮大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数据服务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