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指挥棒”作用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件种类、权限程序、实施要求等作出规定,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人民日报2018年12月24日) 《奖励规定》明确了奖励条件,并对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等奖励种类作了细化表述,增强了奖励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规定指出,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出台,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消除了事业单位人员对改革的恐慌。另一方面也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体现。 《奖励规定》为事业单位添砖加瓦,让事业单位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更能出类拔萃,更能在党性面前彰显责任和担当,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才能在事业单位中永葆忠诚本色,在奖励规定中锤炼自己,彰显自己的为人底色,保障奖励工作有序进行,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小坝镇 韩立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