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设置派驻机构目的在于实现有效监督,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清明执政环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具有特殊的政治性和特有的使命感与荣誉感。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驻在单位对派驻机构的职能尚有模糊认识,对其作用的发挥持观望态度,对机构存在多是敬而远之。另一方面,一些派驻机构对自身的职责也未能正确定位,有一定的角色错位甚至缺位,导致实际工作与组织的期望、群众的期待、自身的期盼有差距,使派驻机构真正要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并不理想化。如何真正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对驻在部门的有力监督?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高度关注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实际作为和突出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围绕纪检组的职责清单,狠抓落实,坚持“实”字为先、“敢”字为重、“严”字当头,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唱黑脸、敢于啃硬骨头,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管住的要真正管住、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尤其要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把派驻机构打造成为反腐的“前哨”、监督的“探头”、纠风的“拳头”。 三要提升专业能力。要善于从全局上谋划派驻工作,善于研判驻在及综合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善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善于争取各方面支持,善于把握监督特点和规律,找准监督重点、把握执纪关键、明确问责方向,不断提升把握方向、发现问题、挺纪在前、统筹协调、攻坚克难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要率先垂范,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好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尖兵,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