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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还需法制化

时间:2018-08-25 23:46来源: 作者:言言乐 点击:
垃圾信息泛滥成灾,监管存在模糊地带;弹窗广告侵犯隐私,网络立法尚为空白;儿童影视没有边界,分级缺乏法定标准…………这种种乱象表明我国文化领域立法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民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只有树立文化法治思维,完善文化领域立法


垃圾信息泛滥成灾,监管存在模糊地带;弹窗广告侵犯隐私,网络立法尚为空白;儿童影视没有边界,分级缺乏法定标准…………这种种乱象表明我国文化领域立法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民众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只有树立文化法治思维,完善文化领域立法,才能实现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然而,文化领域的立法与其他领域相比还很滞后,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方面在于文化领域存在着轻视乃至排斥法治的倾向,导致文化产业出现侵权现象泛滥的不良苗头。

由此可见,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必须充分认识法治的重要意义,树立文化法治思维。 树立文化法治思维是提高文化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必然要求。近年.我国电影业出现盲目追求票房、影片内容低俗化。电视广播业出现为追求收听收视率而造假等现象。影响了影视广播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文化法治思维不强造成法律相关条款欠缺,只能靠管理体例规范管理,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而文化领域的法律相对于文化体例而言具有更强的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能够为文化发展提供更为科学具体的遵循,有利于保证我国文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推动文化建设工作走向科学化。所以,必须树立文化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文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树立文化法治思维是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已经濒临消失,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今后唯有树立法治思维,将国家鼓励和扶持传统文化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制度化:将政府在传统文化传承的责任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将文化传承和弘扬的成功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稳固.才能为社会主义传统文化保留一片生存的土壤,为社会主义文化多样性发展提供保障。 树立文化法治思维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必然要求。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创新,而如果缺乏法治思维,立法落后,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就难以得到保护,就使创作者失去了创新的动力。

长期以来,国内许多影片未经授权就在网上播映,极大地冲击了正版影片的发行和销售,也直接影响到电影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以法维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后,我们要牢固树立文化领域的法治思维,依法解决文化领域法治问题,不断推进我国文化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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