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真正构建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环境,也正是为了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有利于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当前的监督体系中,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监察在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之间,存在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监察区域。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需要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探索建设一个更加具有系统性和协调性的综合性国家监察机关,将所有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并在推动宪法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上发挥更大作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将贡献有益的制度创新。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则必然会比普通人多一份约束,也就是说,除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以外,还要遵守党纪政纪的各种规定。如果不对权力加以约束,那势必成为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的行使权力可能“无比痛快”,能够让个人充分享受权力带来的“好处和刺激”,但权力的双刃性势必会伤害到普通民众的利益,破坏社会的公平和秩序。 预防腐败,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就是制度建设,不仅包括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更包括用制度为监督权力提供保障。 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这将是反腐倡廉建设砸下的一记重锤,也是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平安从政的“护身符”。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带头加强自我约束,做遵法守纪的榜样。我们时刻都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我们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