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实施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锋创绩”,即各级党组织搭建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创绩载体,激励广大党员亮身份、践承诺,立足岗位创造佳绩,深入一线为民服务。如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徐坊街道塔子桥社区,成立了一支由党员志愿者组成的“党员义务巡逻队”,他们佩戴党徽、红袖标,每天分两班次在社区主要路口、重点区域、小街小巷开展义务巡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起居民们纷纷点赞;又如江西省修水县杭口镇大学生村干部程扶摇,在该地区的特大洪水灾害中抗洪抢险、英勇牺牲,献出了年仅28岁的生命。 “先锋创绩”制度的实施,为全国其他地区树立了为民服务的典范,在关键时刻,亮出身份,践行承诺,挺身在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我们每个党员应当奉行的理念。这些党员干部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日夜坚守,夙兴夜寐,有的奋勇抗险,英勇牺牲。他们冲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自己对人民群众的誓言,用生命书写了对党和国家的忠诚,是我们全国各地党员干部应当争相学习效仿的楷模。 在笔者看来,“先锋创绩”不应只囿于江西一省,作为党的一名干部,每一个人都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遇事应当冲锋在前,将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心上,切实提升组织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因地制宜开展党员干部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好基层党建的工作,争当为民服务之先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