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党员能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吗?》一文。文中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罔顾“一国两制”出台的背景与实际,由于吴某社会关系广、朋友杂,其观点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吴某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这一行为,受到纪律处理。(2017-04-16 新华社微信公号) 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手机,而微信就是一款装机必备的聊天软件,大家都喜欢在微信里面和朋友聊天,在生活中遇到好玩有趣的事情就会发朋友圈,但也有一些人利用微信散播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尤其是有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 身为党员干部应该以身作则,给老百姓们树立一个好榜样,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 总之,党员干部在微信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要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担当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朋友圈里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