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离不开“火眼金睛”的精准看护 脱贫攻坚如火如荼,惠民资金源源不断,“小官大贪”“雁过拔毛”这类屡屡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让人痛心的同时,也值得深思。从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闹剧”,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联手上演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的“丑闻”,其手段并不高明,性质却极其恶劣。扶贫资金缘何屡屡沦为“唐僧肉”?(中国新闻网4月6日) 众所周知,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是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的检验,是改善民生的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三年开春首站视察都聚焦的是如何扶贫、如何脱贫,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各级党委、政府也都把推进精准扶贫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正在全力推进,这是我们当前改善民生的重头戏,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然而,精准扶贫这本“好经”,在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被“念歪”了,扶贫资金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虚报套取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给干部职工发放手机补助和用于公务接待;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2073.04万元;湖南省城步县丹口镇白水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平等人违规获取扶贫工程项目,并通过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8.88万元……这些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例一方面显现出当前干部廉政教育还存在着明显缺失,另一方面却与精准扶贫工作本身缺乏精准监督密不可分。故扶贫资金这块“唐僧肉”离不开“火眼金睛”的精准看护。 首先,必须用好财政、扶贫部门的“火眼金睛”。财政、扶贫部门要采取自查、抽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帮扶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帮扶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其次,必须用好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火眼金睛”。纪检监察要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审计部门要对帮扶资金使用和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最后,还必须用好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要运用信息公开 “利器”,将扶贫信息,认定标准、过程及结果,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第一时间公诸于众,让扶贫项目全程置于阳光下。鼓励群众一旦发现党员干部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腐败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举报。用一双无处不在的“火眼金睛”对腐败分子构成足够威慑,才能杜绝那些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精准扶贫这块“唐僧肉”必须得用“火眼金睛”盯紧,让那些想入非非的妖魔鬼怪无所遁形,才能把精准扶贫这出改善民生的重头戏唱好,那么只要这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