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市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6日查处了一起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目前该自荐人资格已被取消。(02-20 中国经济网) 当前,正值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村(社区)基层组织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解决人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所以,选举德才兼备的人,是对人民的负责,绝不能用金钱来换取,绝不允许金钱渗透选举中来,绝不允许通过任何手段干扰破坏选举。 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颁布八条禁令、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以及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的各种明文规定,无不对干部行为在选举工作中设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然而,在如此高压反选举“不正之风”的态势之下,仍然出现了天台县村级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发红包贿选”警示基层作风建设任重道远。 共产党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选举干部不是市场交易,更不是投资回报。任何人把官职当作可交易的商品进行买卖的行为,都是违反党纪国法的,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后果不堪设想。作为基层的干部,想通过发红包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们靠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直指普通群众的痛处,不仅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还把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挥霍殆尽,值得我们警醒。同时,天台县村组干部发红包拉票的行为,也说明了其理想信念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规矩意识不强。这些和人民公仆的身份格格不入,一个置法律规章于不顾,想通过不正当手段,拉选票当上干部的人,在平日工作中,怎么可能以过硬的业务水平、为民的公仆之心为百姓服务呢? 笔者以为,此次发红包贿选的案件虽是个别现象,却具有普遍意义,为我们基层反作风整顿提了个醒。要想把作风建设之仗打的漂亮,就要标本兼顾。要把作风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长,标本兼治、小题大做、杀鸡儆猴,加大对问题干部惩处力度,对拉票贿选坚持“零容忍”,严肃选举纪律,严禁权钱交易,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