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们个个腰缠万贯,个个是款爷,一个工程赚的钱够他们享用很多年。这些工程是我帮他们拿到的,他们发财吃肉时,自己跟着喝些汤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海南省文昌市原副市长符涛生为自己的受贿行为说出的话。(1月10日 新华网) “开发商吃肉,我喝汤”,错了吗?从表面上看干部为开发商劳心劳力,费劲了心思,当事办下来之后,自己沾点光,分点利益,似乎是说得通的,但是为何这会成为自己沦为腐败的“因”呢? 或许,站在这位官员的角度上,“付出就要有收获”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即便这个收获不大,但是总要有,所以即便是“喝汤”比“吃肉”差一点,他还是尽职尽责地去完成,他的逻辑看起来似乎没有错。 但是,这位官员忘记了自己姓“公”而非姓“私”,权力不是谋私的利器,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所以,他自以为的“雁过拔毛”实际上从一开始就错了,因为他从一开始就读不懂“何为官”。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并非说说而已,而是要把这种理念入心入脑,才能正确看待为民办事这件事,这是权力赋予的责任,这是职责赋予的重任,一旦“权力观”变味了,害人终究害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不管是“吃肉”还是“喝汤”都是越了“清廉”的“界”,破了法治的“线”,过了为官的“道”,最终害了自己。希望更多的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守住心中的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