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五届七次全会于1月3日召开,会前该市市委、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会议的纪律及着装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该市纪委全程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督查中发现22名公职人员未按规定着装,10名公职人员着装不规范。(中国新闻网,1月10日) 严肃会风会纪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是整治“庸懒散浮拖”重要举措。开会就应该有开会的样子,既不能迟到早退,也不能“身在曹宫心在汉”。将会议精神读懂吃透,事关下一步的工作能否真正落实落地。然而,是否非要按照要求进行着装,或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认为,因着装不规范被通报,有矫枉过正之嫌。 一方面,开会关键在于将会议精神走脑入心,重在“里子”而不在“面子”。如果说一个参会干部没有按要求着装,就将其“一棒子打死”,说其会风会纪不严、没有认真开会,恐怕太过于偏激。 另一方面,如果非要让每一们参会者都按要求着装,试问,会务组有为每个人量体裁衣、准备好了工作服了么?或者干部按要求自行准备好的服装所产生的费用,其所在单位能以工作服的名义报销吗?如果这些都没有准备好或者加以明确,恐怕一律按要求着装有点太苛刻。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东风”虽好,但也不能胡乱加以“借用”,动辄扣上“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帽子,既不会令干部信服,也不会令群众折服。过于追求表面的、形式的美,往往会丢掉内在的、实质的美。“会风就是党风、政风”没有错,但如何着装并不见得就与会风沾边;“改进作风就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一步步改起”没有错,但只要不过于随意和邋遢,“心”正永远比“装”正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