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不少网络论坛出现多个帖子,称“扬中一官员酒驾后肇事逃逸,被抓后拒绝抽血化验”。经官方证实,该官员为镇江下辖县级市扬中市政协副主席汤某良。网上流传汤某良肇事后躺在猪圈里的照片。(澎湃新闻) 近年来,官员酒驾肇事逃逸的案件并不少见,汝州市公路局工程二处处长驾驶一辆白色本田轿车将一名执勤交警撞飞后逃逸;台州三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晖驾驶一辆本田CRV将一辆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电瓶车撞倒,造成车上一对母女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酒驾肇事司机逃离现场......新闻发出后立即引来网上一片哗然。我们相信,这些肇事司机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但是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在严查纪律的当下为何还有这么多官员酿出一幕幕惨剧?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明知酒驾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仍然在饮酒后驾驶,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事故发生后逃逸,更是对他人生命权的践踏。汤某良酒驾后肇事逃逸,被抓后拒绝抽血化验,显然是打着逃避法律责任的“把戏”,根本没有自首之心和悔过之心。俗话说的好,跑得了和尚跑不得了庙。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官位有多高,只要是交通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试问一个特权思想严重、官德缺失的干部,如何期盼他能在岗位上心里装着百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何相信他能慎用手中的权力,权为民所用?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惊醒各位为官者,要严于律己,遵章守法,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自身素质,慎言慎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让自己的一次错误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干部队伍抹黑。 权力不应成为官员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笔者认为,对于官员酒驾肇事事件,必须对醉驾者依法严惩,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公职人员酒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同时,还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更要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坚决不用有违纪违法的污点官员。只有如此,才能形成有力的震慑效用,从而有效遏制官员洒驾事件的再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