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分别从汝南县纪委及汝南县委宣传部获悉,当地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在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11月24日 新浪网) 近年来,关于陪领导喝酒致死的事件不只一次见诸媒体报端。每一次被公开曝光的类似事件中,被陪酒的领导和相关人员总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但是官员“陪酒致死”的糗事一次又一次闯入人们的耳膜,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悲剧的一再次上演,不得不对陪酒致死产生深刻反思,更折射出不根除“四风”,这类悲剧还会上演。 在这起案件中,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在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而参与聚餐的官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对于类似事件,追究纪律责任要有,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这是因为,相关责任人如果仅是受到相应纪律处分的话,这与致人死亡的后果很不对等;相应的纪律处分过后,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事赔偿,对死者及其家属来说显得有失公平;关于制止机关干部工作期间饮酒,相应禁令和其他纪律手段出台了很多,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犯纪,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工作时间饮酒的不良作风,这亟需法律手段来补强。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官员陪酒致亡事件频发,一方面,是因为“酒场就是官场”的潜规则根深蒂固,接待领导,得喝;拉关系,得喝;要升官,得喝,等等不胜枚举,民间有句谚语对喝酒形容的很准确,那就是“宁肯让小胃穿个洞,也不让感情裂道缝”,即使是前赴后继,也在所不辞;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少数人视党纪规定于不顾,心存侥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而上,于是官员“牺牲”在酒桌上的悲剧就一再上演。不得不说,这场悲剧是对公款吃喝的推崇,是对党规政纪的漠视,实属咎由自取,虽不值得同情,但值得反思。 可以说,适当饮酒有利于身心健康,但是不良的饮酒风气不仅给腐败浪费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让一些领导干部消磨了意志,更是疏远了干群关系,在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际,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笔者认为首要一点就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要处处能够经受住考验,能够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 此外,官员陪酒致亡事件的频发,也说明了工作作风建设存在着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灵,放一放就松,也说明与思想作风相关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大大加强。禁令已出就不能阳奉阴违,执行规定就不该留有死角,改变作风就要做到常抓不懈。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要再让酒桌上的悲剧再一次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