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国江西网刊发的《景德镇一城管副局长被指酗酒执法,并在派出所扬言开枪杀人》消息,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珠山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后,决定对当事人陈四书给予停职处理。(11月22日 中国江西网) 枪支管理在我国是相当严格的,除了本身职责所在,比如警察能够合法携带枪支,而且还是在执行公务期间,对于其他人来说这都是非法的事情。从中可以体现出我国对于社会治安的重视,以及社会管理的严格。那么是不是警务人员就能够随意的使用枪支呢?当然不是,况且还在不合适的场合说不符合身份的话,这样的警务人员,就是危险分子。 酒后壮胆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本身没有那份胆量的人在酒后居然也是变得大胆的,近日景德镇一名城管副局长就酒后闹事了。11月19日下午,景德镇市珠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副局长陈四书带领城管人员对新厂唐家坞一违建进行拆除时,与当事人有语言冲突。当晚,陈四书在饮酒后,到当事人家击打大门并发生肢体冲突,同时还扬言要开枪杀人。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珠山公安分局新厂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内接受调查。事件发生后,珠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对陈四书给予停职处理,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身为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这属于正常的,可是如果把工作中的不顺心给牵扯到生活上来,那么这样的干部的素质水平就有待考究的。特别是上述的副局长,好歹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居然在酒后如此的“任性”,让人不得不为他在平常的工作作风感到担忧的。 民间有这样的一句话:酒后吐真言。虽然说不见得副局长有那个本事找来一把枪给杀人,但是对于有这样想法的干部来说,那都是应该要扼杀在摇篮当中的,毕竟干部的“灰色地带”也只有东窗事发之后才会知晓的,所以不见得酒后说的话就是一点都不可信的,必须查清楚这个是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当地部门是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接下来就应该对他的平日作风进行督查的,毕竟有这样“前科”的干部,好生给他“照镜子”这也是能够凸显党内关怀的。 喝酒可以活跃气氛,但是带有怨气的喝酒恐怕就只是坏事的下场,从上述干部的情况就能够看出来,对干部的“八小时”之外时间应该加大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在工作强度很大的情况之下,更不能忽视了这一点,否则酿成的后果是无法设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