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获悉,2014年以来,河北聚焦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治理,至今已立案14249件,纪律处分1333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04件,1000万元以上41件,有效遏制了“小官贪腐”蔓延势头。(11月18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小官巨贪经常出现在公众的视野,涉及的领域也非常的广,如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管、公路治超、村官腐败等领域。“小官贪腐”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小官”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或经手收支单位大笔经费,或处于直接掌握项目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的优势资源岗位,“含金量”很高,对行贿人有直接的影响力,因此有贪腐的空间,但同时又由于受到反腐力度的威慑,于是贪腐利益同盟不断涌现,贪腐形式也更加隐秘,为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可以说,“小官巨贪”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这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群众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升;其次,导致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甚至长期积累,就有可能由小变大,导致矛盾在一些关键点上凸显出来,造成党和政府工作上的被动。 此外,不可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反腐的路程中,一些基层腐败现象往往被忽视。但随着一件件“小官巨贪”案件的曝光,人们才发现小官腐败治理的紧迫性。“小官巨贪”现象必须值得我们警惕,反腐工作确实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否则,“老虎“也好,“苍蝇”也罢,总会在腐败的数额上给予百姓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因此,要杜绝“小官巨贪”的不断涌现,相关部门就需要认清贪腐新形式,对症下药,针对犯案方式、利益关系、民生领域等方面加大分析研判,彻底练就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功力,只有这样才契合民意,让贪官们才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