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了16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其中违规用车最多。(11月10日 澎湃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如何规范缩减“三公经费”的使用,提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而其中公车使用无疑是“大头”,也是公众最为关注的焦点。无可争议的是各地纪委也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公车私用的监管,一批违纪干部得到了党纪政纪处罚,从根源上遏制住了公车腐败的猖狂劲。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仍然有一小部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勾当,敢于顶风作案,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从严惩处,才能起到必要的威慑作用。 俗话说“未雨绸缪才能少走弯路”。要想要啃下公车改革这块“硬骨头”,就必须充分考虑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怎样避免在淘汰公车过程中滋生新腐败?封存的公车如何妥善处理?一般公务用车如何加强监管?如何防止一些地方发的“车补”再次成为不合理的变相福利?只有一一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堵住公车私用上的乱象,让改革更加的彻底。 然而,如果公车改革的不彻底,留下了“尾巴”,也许群众的期望恐怕难免落空,想在公交上、地铁上和某某长握握手、聊聊天就只能是幻想。可以说,改革的决心面对的是多年的惯性、固化的利益,一刀切下去难免会让很多人极不舒服、极不情愿、极不配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者会有之,瞒天过海者会有之,拖延不改者会有之。 因此,在笔者看来,治理公车乱象需要打出“组合拳”,既要强化制度约束,也要鼓励社会监督,更要严肃查处问责。真正从思想觉悟上筑牢“四风”防线,从监管中堵死公车私用渠道,从严厉问责中产生应有的震慑作用,只有这样公车私用的“顽疾”才能彻底得到根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