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2日 21:43:12 来源: 新华社题:一堂新任县区副职的“廉政公开课”(新华社记者陈弘毅)“虽然是一位落马副县长的起诉书,提醒的却是在座的每一位新任副职:用好手中权,莫越雷池一步!”12日,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旁听席上,一名干部飞快地在纸上写着旁听庭审的感想。 接受庭审的被告人是福州市闽侯县原副县长张建彬。他因涉嫌受贿罪,于日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旁听席上,30多名新任副县(市)区长认真听着案情。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显示,张建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贪污”、“腐败”、“受贿”这样的词语不管对普通百姓还是身为国家干部的公务员来说,都不算陌生了。不能说每天,但至少每周的新闻我们都可以看到类似的新闻报道,社会对此种现象的厌恶程度已经达到无法言说的境地。身为一名公务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己所享有的各项经济待遇是来自人民的,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在自己的岗位上竭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事务服务。“公务员”就是为公服务的人员,不是拿来做炫耀的资本、不是压制人的官、不是施威的权、不是老百姓头上的皇帝。 福州市组织这样的庭审旁听,让干部们看到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同事、同行因为触犯法律在被告席上受审,可以让他们得到警醒,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做到‘慎独’,更加清楚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笔者认为,既然选择了成为一名公务员,就应该守得住清贫,牢固树立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才能做到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秉公办事、勤廉执法;才能做到勤政为民、热心服务、高效服务,从而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崇高宗旨,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