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官审判又进入密集期。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月17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全国上下反腐力度空前,可谓捷报频传,干部队伍得了全所未有的净化。当然这一切辉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纪检战线干部的辛勤努力。然而纪检系统也非是一尘不染的“净土”,如曾经担任过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李崇禧、金道铭等都是昔日纪检系统“一把手”,尚且贪污腐败,而下面的纪检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更是不绝于耳。可见,当前反腐的首要任务是如何打造出一支廉洁的纪检干部队伍。 在这起案件中,据判决书内容显示,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金道铭利用先后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最引人注意的是,金道铭曾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长达24年,可谓是老资格的纪检干部,查过很多腐败大案,然而最后都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实在是可悲至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金道铭的判决书中有这么一条“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可以看出,金道铭居然利用反腐谋取利益,这种借反腐腐败听着绕口,但在金道铭身上却真真实实存在,这种行为确实让人很难接受。试问,有这样的纪检官员混迹于此,纪检系统如何能发挥出实际作用。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了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才谈得上去反别人的腐,这就需要对纪检战线的干部有更高的要求,理所当然地站在遵纪守法的最前列,义不容辞地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担当,就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此外,纪委严厉打击“灯下黑”问题也表明:纪检部门不是“保险箱”,进了纪检部门出现违纪,依然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而金道铭只不过是当前反腐态势下的违纪典型罢了。 俗话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管”,党和人民对这场反腐败斗争寄予了跟大的期望,同时也对纪检干部有着更高的要求。正是由于这种期望和要求,更需要纪检部门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实行严格的内部监督和惩治措施,真正建构起铁板一块的纪检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