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期间,湖北省纪委“廉洁过节、一寸不让”专栏对近期湖北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期通报。其中,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一名干部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被处分。(10月8日 澎湃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反腐力度一再加强,腐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性、隐蔽性。而每年的节日无疑都成为一个易发生腐败的时间节点。虽然,各地纪委节前提醒不断,监管也在从严,但仍然有党员干部敢于顶风作案。国庆节期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公款组织旅游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显然,节日公款旅游已经成为了难治的顽疾,需要引起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对待。 节日公款旅游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首先节日是出游的旺季,这个时间段好找理由,不显眼也容易掩人耳目,于是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公款旅游的高发区。此外,一直以来,公款旅游行为被发现后,往往是单位自己内部处理,很少能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更不要说移送刑事司法。公款旅游越轨者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可谓雷声大,雨点小。在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处分下,如何能起到震慑作用,这里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试想,当群众拿着自己挣得钱游山玩水之时,官员却可以拿着公款出游,这不无疑会增加公众仇官的情绪,也使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受损。因此,不管什么理由,公款旅游都难掩其腐败的本质。 此外,从官员自身而言,之所以热衷于公款旅游,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内心的享乐主义在作祟,正所谓是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在使用的时候也不会觉得心疼,反而大肆花费,只会为了满足个人的一己私欲。因此可见,官员的“心魔”不容忽视,不正确观念必将导致行动上的违纪违法。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整治公款旅游之风,需要标本兼治。首先,要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公务财务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让其发挥最大的效用。其次,严厉问责,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管,用铁的纪律来约束他们,增加其违纪成本,让他们付出应有的违纪代价, 继而对他人形成必要震慑。最后,则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到监督举报中。只有这样腐败顽疾才再无藏身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