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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本无罪为何非要“赶尽杀绝”?

时间:2016-10-08 10:15来源: 作者:季伟 点击:
以“夺命酒局”为由,全面禁酒不免会有“一朝被‘酒’咬十年怕‘酒瓶’的嫌疑”。近年来因酒喝多而猝死的案例确实不少,尤其是在生活水平改善了,公务接待也就适当升级了,在推杯换盏和觥筹交错中,一些人酒量不好或者没有把握好度,倒在了酒桌之上。而且,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新京报》9月29日)

新疆近日出台的“禁酒令”中明确规定,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从一个“一律”三个“任何”的措辞中,我们足可以玩味出政策制定者对公务用酒是多么地愤恨,恨不得将其一棒子打死、永世不得“投胎”。

不管是出于为了政风肃纪,杜绝舌尖上的腐败,还是为了保护干部,不在“四风”问题上犯错,不在酒桌上猝死,我们都能理解制定“禁酒令”的良好初衷。而且,纵观近年来餐桌上的浪费,楼堂馆所里的大吃大喝,“四风”问题的屡禁不止,我们确实需要来一场严厉的“禁令风”,将官场上的诸多雾霾吹散。

然而全面禁酒,既不能“因噎废食”,又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想将餐桌上的腐败彻底铲除,净化政风行风,跟是否饮酒并无多大干系。而是跟干部的自觉度和政令的畅通度有着必然的联系。在一些人为了躲避审计检查将“yan”写入菜单的情况下,今后是否又会有人将“jiu”也写入菜单呢?酒喝多了确实容易误事,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但仅仅因为此,就将酒水“赶尽杀绝”,显然是不够理性的。在一定时间、一定场所的公务接待中,适当的饮酒既融洽相互之间的关系,又能促进相关工作的推进,只要不贪杯、不浪费,适量饮酒又何错之有呢?

另一方面,以“夺命酒局”为由,全面禁酒不免会有“一朝被‘酒’咬十年怕‘酒瓶’的嫌疑”。近年来因酒喝多而猝死的案例确实不少,尤其是在生活水平改善了,公务接待也就适当升级了,在推杯换盏和觥筹交错中,一些人酒量不好或者没有把握好度,倒在了酒桌之上。而且,现代信息通讯发达了,人们对公务员的关注度提高了,稍微听到有哪个干部有点风吹草动,都会炒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但不能因个别干部犯下的错误,让所有党员为其买单。不能因为听说有人喝死了,就来一场禁酒令,全员禁酒、全面封杀。

凡事都应该有个度,正如饮酒一样,少量饮酒既能舒筋活血、强健体魄,又能增进友谊、促进信任。而靠“禁酒令”来提高行风政风,杜绝“四风”,也应该有个限度,要求过度或者什么事情都上纲上线,既会怨声载道,又不利于相关工作的推进。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的现象固然要明令禁止,而对于晚餐中,炒点家常菜、喝点“当当酒”,不能一纸禁令全面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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