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地方性规范文件也已出台,这些制度能够有效督导“校园贷”健康成长么?满足大学生的消费信贷需求,应该秉持哪些原则?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校园金融”创新?请关注本期“民生视线”的报道。(9月30日《人民日报》)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以个人信贷方式提前消费,催生出火热的“校园贷”市场,电商平台、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把目光瞄准大学生群体,五花八门的产品与服务,让“校园贷”市场风生水起。 然而,由于一些平台和机构通过低门槛借贷引诱过度消费,不注重贷款人信息保护,以及违法方式催还贷款……诸多的问题与隐患,导致某些“校园贷”一直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不仅侵害贷款人权益,还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带来双重伤害的“校园贷”,难以继续健康成长下去。灰色的“校园贷”不仅缺乏法律机制,也没有道德底线。它们往往唯利是图,凭借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引诱大学生去网贷,最终深陷“校园贷”漩涡,让其苦不堪言。而作为始作俑者的“校园贷”,一味的牟利,导致业务规模扩大,校园市场坏账却越来越多,最终资不抵债,陷入“校园金融”困局。 显然,唯有回归理性的“校园贷”,才能在校园立足,开创出互利共赢的局面。“校园贷”走入校园,不仅解决了大学生购物付款的难题,也树立信用意识,培养契约精神,无形之中积累了信用,参与诚信社会的建设中。但是,仅凭《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仅让“校园贷”不再“任性”,要想呼唤其理性回归,还需“三把火”。 首先,管理部门要细化制度,加强贷款人信息保护。校园贷宣传、营销或者推广时,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对于违法者必须及时查处并依法制裁。其次,校园贷平台自身应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风控,杜绝仅凭身份证、学生证和所谓的授权书就发放贷款的情况。再而,各贷款平台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完善贷款资金流向记录,实现行业数据共享,并与征信机构实现联网,防止贷款人通过单一平台重复贷款或跨平台贷款累积高额本息债务。唯有如此,“校园贷”才能在校园内健康的成长,给大学生带来“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