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今日表示,2014年后,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又把扶贫资金项目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省级不再具体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今年可能90%左右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9月21日,新华网) 目前,全国脱贫攻坚战进入关键时期,政府投入力度有增无减,各地方按照要求陆续上报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方案,在2014年以前,扶贫资金由省级控制,各地根据项目具体申报并实施,而扶贫资金往往都是专项资金,并且项目申报、评估等程序繁琐,花费时间长。这种模式无形中给一些贫困县的发展造成滞后;将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就可以很大程度提高效率,各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整合资金,在薄弱的地方加大投入,扶贫资金所产生的作用也更加明显。 扶贫资金管理的改革实质上也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的一项改革内容,县级拥有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权利,同时也拥有管理好资金的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对于此消息“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脱贫攻坚这场持久战中,扶贫资金起到关键的作用,资金是发展的保障,将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对县级也是一种考验,尤其是扶贫和财政部门,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因此,今后县级应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坚决杜绝贪污、滥用、挪用扶贫资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要把扶贫资金落到实处,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