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北青年报官方微博发布视频,称唐山乐亭城管队员在执法时将小贩售卖的西瓜拿到执法车后车斗中,随后离去。针对这一行为,官方解释是因为小贩在街头摆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城管队员念其生活不易,只罚没两个西瓜作为处罚。(9月18日中国青年网) 相较于以往的暴力不文明执法,河北唐山乐亭城管队员没收摊贩两个西瓜作为处罚确实比较轻,也比较人性化,知道体谅摊贩生活的不容易。但两个西瓜就能代替罚款逃过应有的行政处罚难免会误导他人:让人觉得给城管两个西瓜就能摆平摊贩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罚没西瓜”执法行为本身性质并不恶劣,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却非常严重。 城管执法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者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的款项部分或者全部上缴国库。但唐山乐亭城管队员不仅没有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反而还将两个西瓜代替处罚,城管队员是要将西瓜上交国库吗?试问,法律法规的威信何在? 诚然,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线队伍,执法时面对的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但也不能同情心泛滥。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城管作为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更应该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如果真考虑到商贩的不容易,不如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划定摊贩经营区,确定经营时段,降低准入门槛,人性化制定管理规则,科学文明执法。同时,城管队员也要从自身做起,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用文明言行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