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是各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年。换届工作事关“十三五”发展大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记者观察发现,今年以来,多数省份已提出要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整肃换届纪律,严防“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力求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新风貌。 其实,对于“带病提拔”公众并不陌生,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未能发现,仍然加以提拔和重用。从早些时候落马的原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到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何闽旭,再到近日见诸媒体的人社部原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原党委书记宋建等等,从这些“落马”的贪官身上,公众方才惊觉:为何“带病提拔”现象如此这般如影随形? 有媒体曾总结,“带病提拔”已与贪腐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家庭腐败、情妇问题等一道,成为这些官员腐败的共性特性,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无一例外”。顾名思义,“带病”官员在某个岗位上,这个岗位就处在权力行使的危险状态,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打击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积极性,更会损害官员选拔制度的发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出了“乱子”,选拔了“庸才”,任用了“闲人”,就好比国家这部大机器装错了零部件,如果还想要正常运作就显得吃力费劲了。 剖析“带病提拔”这一恶性循环利益链,乱象之所以屡禁难绝,是因为“党管干部”变成了一种“伯乐相马”式的干部任用制度,“一把手”意志相当明显,在个别地方,“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他们往往对下属的提拔、调用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有时候一个人在官场上的“风生水起”,并不是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和政绩考核,而是通过投领导所好,用大大小小的打点打点博得领导的“欢心”,在知晓了下属心意后,领导就会变着法儿绕过正常的升迁程序,给下属升迁指出一条“捷径”。 更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领导推荐官员时,打着“不拘一格用人才”的幌子,喜欢起用能干“大事业”、“敢闯”的“开拓型”干部,对于干部的廉洁情况并不十分在意。甚至有的明知一些干部在廉洁方面有问题,却认为是小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谓“宁要贪官,不要庸吏”,“带病提拔”便肆意滋长。 从这个角度上讲,当领导手中的权力成了最关键的资源分配权,倘若再加之问责监管的苍白无力,权力必将会沦为获取私利、突破法治的工具,根治“带病提拔”,关键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让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能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协商能够确定,而是通过一套透明、科学、高效、公平的升迁机制来完成,还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带病提拔”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单位直管领导的主要责任,追究组织部门的重要责任,给提拔官员规定一个“质保期”,如此,“带病提拔”带来的权力积弊才会得到根本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