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博士学历的河南登封市原副市长朱耀辉因受贿约49万元,近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值得关注的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10项受贿事实中,均为强行要求分管单位为其个人消费报销发票。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的持续深入,一些弊病凸显,“发票腐败”就是其中一种,已经成为少数干部的突出腐败形式,他们当中,有的将报销发票当作隐形福利、大肆贪占公款,有的则将报销发票用作向下属单位、所辖企业变相索贿的手段,最终一张张发票成了腐败分子为刑期“埋单”的证据。 可以说,河南登封市原副市长朱耀辉就是“发票腐败”的典型代表,在三年时间里,朱耀辉作为登封市副市长曾分管教育、体育、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其间,朱耀辉以“协调工作”等名义曾多次安排其秘书、司机,或亲自出面,将发票拿到其分管领域的单位进行报销,违规报销金额高达49万之多。可见,小小的发票确实没有那么简单,不能不防。 通过媒体的曝光可以看出,一张小小的发票,竟然隐藏着诸多不干不净的猫腻,比如强行摊派、变更明目、变相索贿等等,由于这种腐败形式隐蔽,经常被一些谨慎的贪官用之,这就提醒相关部门,不要忽视发票腐败的严重性,其危害程度不亚于任何一种腐败形势。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腐败”横行不是发票在兴风作浪,而是权力的推波助澜和监管的乏力。因此,首先最重要的是应及时研究填补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着手制定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发票的领、用、存审核和管理。其次,要限制官员的权力,切实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断了其权力寻租的通道。最后则要的是要加大审计频率,加大问责力度,通过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从而起到震慑作用,真正的让“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深入官员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