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安徽省委第二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十八大后,中央以及各地巡视组作为反腐利剑在各地出鞘,挖出了不少隐藏在官场内部的“蛀虫”,让贪官闻风丧胆,群众也对此称快。巡视组有如此多的反腐业绩,让公众感觉巡视组就是廉洁的代表。然而,随着安徽省委第二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的落马,让群众开始迷茫,到底巡视组是不是铁板一块,到底还存在多少缝隙? 其实,不单单是方克友一人败坏了巡视组的威望,他也并不是巡视组组长被查的第一人,此前还有中央巡组副组长是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山西省第十届省委委员、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刘志伟。通过这些人的落马应该有所警醒,那就是在巡视组成员,特别是巡视组组长的选拔上必须慎重。同时,也要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发生。 在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根据指控:方克友在担任安徽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期间,在土地复垦、承揽工程、变更土地规划性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请托人贿赂;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利,收受请托人贿赂,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见其罪行累累,连退休后都还在贪污腐化,这样的人当初又怎能堂而皇之的执掌反腐大印,值得警醒。 然而,方克友等巡视组成员的落马也恰恰说明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因为对于纪检部门来说自曝家丑本来就是不容易的事。但是纪委的动作表明:纪委、巡视组等纪检部门不是“保险箱”,进了纪检部门出现违纪,依然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而方克友只不过是当前反腐态势下的违纪典型罢了。 俗话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管”,党和人民对巡视组寄予了期望,也是充分信任的。正是由于这种期望和信任,更需得纪检部门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真正做一只党性强,底气足的反腐“急先锋”,不辜负党和群众的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