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传播的一位身穿警服的民警开着警用皮卡车来到海口琼州大桥北侧河畔游泳,引起网友关注。海口市交警支队表示,涉事交警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近年来,公车私用屡禁不止,深为公众诟病。各地为了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措施及办法,虽然现如今在实行公车改革,但是还是有一些公车保留了下来,就还会有公车私用问题的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该民警仍然敢于公开的驾驶警车去游泳,可见惩罚标准还是太疲软,没有达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可以说,这名民警其行为完全视纪律“红线”为无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是不是忘记了警车的作用是什么,是执行公务,还是方便自己使用。“车轮上的腐败”虽不像贪污受贿、买官卖官 那样严重腐败,它也是群众“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风,一样令老百姓憎恶。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会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如不严肃查处,势必会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我国各地对公车私用的处理,常见两种情况,轻则通报批评,重则是违规者上缴少得可怜的违规使用费,再加上扣减单位经费等。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理,威慑效果十分有限。反观国外, 2009年,德国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公车私用不仅令其本人政治前途尽毁,连其所在政党社民党的总理竞选人也深受牵连;2010年,美国密歇根州国会议员约翰·科尼尔斯因把公务车借给儿子用,而不得不向财政部偿还5682美元。可见,在外国公车私用的后果有严重,处罚有多重。 因此,如何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笔者认为,治理公车私用已不缺制度,也不缺经验,真正缺少的是从上到下动真来硬的决心和行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下去。只有对那些公车私用者,既曝光其车辆牌号,也曝光相关当事人,同时追踪问责、严厉惩处,方能遏止公车私用乱象,让公车免受私用的困挠,在公开透明下行驶在公用的大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