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江西省纪委对4起变相公款旅游典型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中央和省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利用职务影响要求景区免除门票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借差旅之机旅游。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视纪律如无物,心存侥幸,逾越“红线”,受到了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谁触“底线”、踩“红线”,谁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自从十八大后中央施行“八项规定”和开展反“四风”行动以来,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一系列姓公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然而即使是在国家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高压反腐态势之下,仍然还有一些抱着侥幸心理的领导干部“顶风而上”,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抱着“不能吃”“不能用”,那就“玩玩耍耍”的心理,不断上演公款旅游“变形计”,打着考察、培训、调研等旗号“巡游”各地,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规避检查,通过越来越巧妙的“马甲”,寻找新的旅游“线路”,让公款旅游成为“四风”问题“频发路段”。 众所周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无论是公款旅游,还是公款吃喝,公务人员都是打着公务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这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是四风问题的变种升级。这种自以为穿上了“公务考察学习”的外衣就能瞒过监督的法眼,实际上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因为“纸包不住火”,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世上也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做法失守的是做人为官的底线、突破的是道德信念的防线、践踏法纪法规的红线,最终难逃法纪的惩处,留下追悔莫及的痛苦记忆和不光彩的为官人生。 公款旅游的实质是用“公家权”,办“私家事”,不管是搭公务便车还是假冒学习考察之名的公款旅游,其实都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这是典型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靡费公帑,又败坏党风政风,更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拉开了与百姓的距离、伤了群众的心。公款旅游不仅涉及违纪,更与贪污公款无异,要彻底刹住这股歪风邪气,需更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那么,如何才能遏制变相的公款旅游呢?笔者认为,要想有效遏制这些变相的公款旅游,必须认清和扒掉这些五花八门的“马甲”,从教育着手打好“预防针”,从制度着手念好“紧箍咒”,从公共财政着手扎紧“钱袋子”,从监督着手开出“新药方”,从处罚着手打击“新变种”,让领导干部摆脱侥幸心理,让“变异”的公款旅游没有可乘之机,形成想做而不敢做、不能做、不愿做的机制和氛围,使广大领导干部内心有所忌惮,不敢越雷池半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