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获得消息称,西安电力专修学院(下文均称:西安电力学院)以超过年息20%的收益被指非法集资。近期,本报又陆续收到多份西安电力学院涉嫌非法集资、资产转移的投诉材料。 众所周知,高校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地方,可现如今高校不在“纯洁”,里面掺杂着许多“脏污”,甚至是公然的违反法律。在2015年2月2日,西安联合学院“资金大崩盘”,这个爆炸性的“新闻”瞬间在西安的大街小巷传遍。而现如今西安电力专修学院以超过年息20%的收益非法集资。其行为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这是公然的知法犯法,这样的学校还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吗?主管部门又当担有何种责任?这些都需要有人给出答案。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电力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核心区域,占地300余亩,是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一所特色鲜明、设施先进、思维超前的新型高等院校,主管部门是西安市教育局。可见,这所学校是正规院校,并不是违规办学的“野鸡”院校。那么,既然正规院校却搞起了非法集资,作为主管部门的西安市教育局就难辞其咎了。必须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失察之责。 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国家机关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国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非法集资是一种相当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非法集资并不像其他违法犯纪行为一样具有隐蔽性,他恰恰是一种公开大范围的犯罪行为,如果不是有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必在集资之初就应该发现及时制止。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有义务维护高校的纯洁,使高校成为教书育人的圣地。因此,就不能为了既得利益而对非法集资睁只眼闭只眼;要懂得怂恿非法集资,虽可给高校带来较快的发展,但最终要付出巨大政治代价,影响社会稳定。因为非法集资一旦资金断链,作为主管部门肯定推脱不了干系。希望,西安这一系列高校非法集资案能够给其他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提个醒,莫要在做违法犯纪之事,否则最后只能自尝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