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桃江县委政法委向澎湃新闻证实了其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同时,他所挂靠的律师事务所也证实了他的律师身份。记者发现,尹楚奇在政法委的分工是联系检察院,而在律师事务所既从事刑事辩护,也代理民事官司。 近年来,官员兼职似乎已成为一种风气。2014年5月,山西省对外宣布,在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在职处级以上领导达400人。可见,官员违规兼职的严重性。而桃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楚奇可谓更罪加一等,其身在政法系统,还分工联系检察院,竟然还当起了律师,这就难免利用自己的权力干扰司法的公正。因此,对于尹楚奇兼律师决不能坐视不管。 根据《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但湖南益阳桃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楚奇却以专职律师的身份出现在长沙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公示信息里。《公务员法》也对公职人员兼职问题有明确禁止,由此可见,兼职的领导干部都属于知法犯法,之所以敢于冒风险则是源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监管的宽松。 加强监管是根本。对于官员兼职的现象及危害,中央其实早就重视到,也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还是落实上打了折扣。如何才能让这些规定落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管是根本。监管不到位或监管者被收买,监管机制就成了糊弄群众的纸老虎。如何才能加强监管?这不但需要官方纪检监察机关提高警惕,高度戒备,明察秋毫,也需要真诚呼吁媒体和群众参与到这一监管行动中来。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为官与发财不可兼得,“名利双收”之心当休矣。领导干部理当在服务中改进作风、在干事中彰显本色,只有这样才能让官员们有所忌惮,有所收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