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记者从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了53.7%。 近年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强农惠农投资补贴项目不断增多,补贴资金量逐年成倍增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不可忽略是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也随之层出不穷,这些“蝇贪”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直接或变相地侵吞扶贫补贴资金,导致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据检察机关统计,扶贫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这些人员被群众和称为“蝇贪”。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虽然官不大,却是与群众经常接触的人,他们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集各种权力于一身,最容易膨胀和异化。这些群众身边腐败的特点是,“小金额、长期贪”“手段直接、拙劣”“抱团腐败突出”。所以,群众身边的腐败成了关系到扶贫成败与否的最大风险。这就需要对扶贫领域中的“蝇贪”时刻保持警惕,时刻运用法律和制度手段对敢于贪赃枉法者严惩不贷。 可以说,这些扶贫领域的“蝇贪”就是长在党和国家健康躯体上的“毒瘤”,是隐藏在扶贫领域中的害虫。因此,就要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健全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落实在扶贫的路上,不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