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近年来,作为扶贫攻坚战主战场的基层党委、政府,因项目多、资金多,使一些地方的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心痒手痒”,将自己的黑手屡屡伸进扶贫惠农领域:认为从申报扶贫项目资金里抽取一些“回扣”理所应当,到扶贫公事成个别村干部“私家事”虚报冒领,再到无所顾忌雁过拔毛,无所敬畏截留挪用,这些行为不仅是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扶农的“绊脚石”,是“雪上加霜”者,更是侵蚀者。 从各地查处伸进扶贫惠农资金黑手案例上看,这些违纪违法的干部“理由”看起来“充分”的很:办低保跑前跑后,你不给报销个路费?申报资金项目这么幸苦,为啥不该得幸苦费?把扶贫资金当成了“唐僧肉”。而一些困难群众无奈之下“村干部不帮着申报,咱连低保都吃不上,给就给吧”。这些黑手逐步让扶贫政策“变味”,让肥肉掉入自己的囊中,但最终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信誉,伤的是群众殷殷期盼的心。 伸进扶贫惠农资金的这些黑手不能留,这些黑手必须利剑出鞘立斩立决。特别是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监督跟随项目资金走”,压紧压实扶贫开发责任:严禁干部代替民主;严禁滥用职权,打招呼、走后门、优亲厚友;严禁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规招投标;严禁在申报、审核、审批等过程中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吃拿卡要,刁难申请人;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网,实行扶贫帮困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将“腿”真正伸进“最后一公里”,将党和政府的扶贫惠农资金一分一厘都用到群众身上,才能让群众在帮扶中增强自己的“造血”功能,真正摆脱贫困,走上共同富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