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利用手中的一点点“微权力”,凭借着“我给你办事,你得给我回报”的惯性思维,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微腐败”。其实,像“回扣式”腐败现象,也算不上是什么新闻,只不过,随着改革红利越来越多地向普通民众释放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微腐败”也就随之频见报端。 客观地说,出现这种现象,还是由于一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习俗所造成的。试想,如果村干部的素质都很高,如果各级组织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都很规范,如果村干部都是具备一定知识和学历的有识之士,恐怕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黑手”窃取改革红利。 尤其是我们中华民族向来都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称号,“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已经是大多数纯朴百姓的惯性思维和高尚品德。然而,一些基层干部正是利用百姓这种感恩和回报的心理,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救济款,堂而皇之地要求这样,索要那样。 基层干部,代表着我党的整体形象,在百姓眼里,基层干部啥样,上面的领导就是啥样。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干部群体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而“微腐败”的泛滥,既损害了百姓的切身利益,还抹黑了我党的良好形象,更侵蚀了我党的健康肌体,当严查狠治。 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病不治,后患无穷,“微腐败”不止,祸起萧墙。强化问责无疑是治理“微腐败”的一剂良药,将问责的利剑伸向基层的“神经末梢”,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治理“微腐败”,问责当无“微”不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