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国家级贫困县凤山县原县委书记、河池市副市长黄德意擅自做主动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5350万元,在出入县城的山壁上雕刻“凤凰壁画”。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德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黄德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近些年,一些贫困县因为出手阔绰见诸报端,早已不是新闻,但大多是一些负面新闻,劳民伤财,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之类。而国家级贫困县凤山县原县委书记、河池市副市长黄德意就是挪用群众救民钱,搞华而不实工程的典型代表。 事件的起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巡视组入驻国家级贫困县凤山县。巡视组到达凤山县后,当地群众集中反映凤山县原县委书记、河池市副市长黄德意“花5000万元画了两只鸟”。这笔花费相当于县财政年收入的一半还多,而据相关部门调查,壁画项目实际造价仅200多万元。有这样的父母官,实在是让当地困难群众心寒。 众所周知,国家级贫困县是国家为帮助贫困地区设立的一种标准。贫困县戴着贫困的帽子,就可以使得“贫穷”在某种特定语境下“变身”,成为资源和财富的代名词。然而在某些领导干部看来,贫困却成了利益的代名词,任意挪用专项资金,中饱私囊,贪张枉法。这些腐败蛀虫不除,国家的脱贫目标如何能实现? 可以说,国家级贫困县花巨款花鸟,这本身就是对扶贫的讽刺,对于这种地方的官员来说,或许百姓的口碑不重要,或许群众的满意度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能否在里面获得利益。因此,对于贫困县的领导干部必须要从严格考核机制入手,从当地群众的调查和口碑风评入手,一些地方官员惯于只手遮天,欺上瞒下,如果在党纪政纪以及群众的监督下,他们难逃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