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是:“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上海试点 领导干部儿媳姑爷经商也限制 去年2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上海关于规范该市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所制定相关文件的汇报。当年5月4日,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规定》被解读为上海史上最严的约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行为新规。 《规定》明确了约束对象,并将这些对象做了明确分类,其中包括“市级领导干部”、“市各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各部门”、“区县党政正职”、“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等。其中设置了对领导干部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禁入门槛。 此外,《规定》不仅明确了对经商办企业行为加以禁止,还纳入了“受聘担任私企高级职务、在外企担任高级职务”等情况。 《规定》还指出,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或其相关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领导干部本人辞职;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调查处理。(京华时报 ) 要破解官员亲属经商的难题,需要规范官员及家属经商细则,用制度的红线为利益的获取划清界限,让政商关系真的能够以“亲”“清”的方式出现,才能有效防止官员亲属经商从台前转为“幕后”。领导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在现代高度活跃的经济活动中,越来越隐蔽、巧妙,不乏借道出海、金蝉脱壳的“高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强化群众监督,才能让官员亲属经商的细则成为能关得住权力的“制度”,但是他律更要自律,规范官商之道,更需要的是官员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官员亲属能够知“红线”在哪里,方能按规矩办事,不再为了“利”挑战党纪法规。要真正破解领导“身边人”的腐败问题,必须要找到操作性强、见效明显的办法。这就要从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