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全国上下反腐败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违规的形式又浮现出来,河南省认真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切实治理 “车轮上的腐败”,把腐败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力度不断加大。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令禁止公车私用、借用他人车辆、豪华装饰、明换暗占、超标配置等多种形式的违规行为。2011年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发了《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社会舆情更是关注党政机关公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更加关注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力度和深度,重压之下各种公车违规行为大为收敛,但一段时期后个别地方的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养成的官僚思想痼疾复发,河南省发现和整治的这四类问题,就是当前新型“车轮上的腐败”典型的事例。试探政策底线,打政策擦边球,违规行为变明为暗,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提醒我们,反腐败工作也要与时俱进,治理“车轮上的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不能放松。 某些行政执法部门隐形的公车违规往往不容易发现,个别干部上班时间打着办公事的名义利用公务用车办私事,从表象来看难以察觉,公私之间难以界定,这给某些人制造了违规的空间。国家对公车价格、排量、车内装饰等配置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但个别领导干部钻政策空子,而一些供应商也利用制度漏洞刻意钻营,1.8排量加T、低价购车高标装饰、通过维修保养等方式补齐价款等等,从账面上看资产价格一般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全面收集车辆支出耗用后就会发现其中的猫腻。一些地方的特权部门利用管理对象不敢抵制的心理,打着配合工作的幌子,借用、换用、调配下属单位或者被监管企业的车辆长期占用不归还,甚至把本应由单位经费开支的费用转嫁给管理对象,从而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发放职工福利待遇。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健全标准消耗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结合单位性质制定合理的定额和消耗标准,在可控的区间内防范非正常状况出现。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机制。从车辆购置、公车维修、燃油使用等方面的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入手,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三是规范资产管理。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台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准确核算公务用车的实有价值。四是严格预算控制。财政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公车支出预算,从资金源头加以控制。五是形成立体监督合力。在建立公务用车标示或标牌管理制度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让公车使用全过程毫无保留地暴露在整个社会监督之下,让违规者无所隐形。六是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各方信息,财政、审计等常规监督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发现一起,重处一起,让违规者彻底打消法不治众的错误心态。 打击“车轮上的腐败”没有特殊和例外,领导干部更应当以身作者、率先垂范。行政执法机构必须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公车上的以权谋私。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严厉打击“车轮上的腐败”刻不容缓,规范公车管理,建立清正廉洁的法治政府是民心所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才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