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发布有关许昌县纪委严肃查处关于退役老兵王振中被“死亡”两年事件的情况通报,多位事件有关责任人因漠视群众利益受处分。通报称,2016年1月,许昌县纪委接到举报,张潘镇杨寺村75岁的退役士兵王振中活得好好的,却被县民政部门认定死亡。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时,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导致举报人两年没有领取优抚补助款。许昌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了严肃调查。 一个人活着却被人说“死了”,任谁听了心里也不会好受,更何况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75岁的退伍老兵身上,而且“一死还死了两年”,更可笑的是期间王振忠老人还“现身说法”拍了照片给县民政办,竟没有任何人觉得“活见鬼”,也不知道民政局对此事有何看法。 不过从通报中我们不难看出涉事民政局的态度,一是王振忠“死不死”镇民政所所长王春玲说了算,分管领导都不用知道,就算是没死也当作“死”了,有错也不改;二是县民镇局领导只认材料不认人,将错就错,核实什么的,太麻烦。两级民政服务人员就这样将人民英雄王老“判了死刑”,致使其2014年、2015年优抚款一直处于停发状态。 不得不说,冠以为民服务,贴近人民生活,保障人民利益著称的民政局,行事作风竟如此“野蛮粗暴”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他们对于一个为国为民有功的退役士兵的服务尚且如此草率,那么对于一般的普通百姓,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的态度,这样的作风如果任其蔓延,损害的将不仅仅是老白姓的利益,更是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之心和拥护之情。 公职人员服务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便利百姓的生活,而不是敷衍了事,走走过场,这是每一位工作在服务岗位的公职人员应当牢记的,对于许昌县纪委严肃查处关于退役老兵王振中被“死亡”两年事件,处分有关责任人的做法实在让人拍手称快,但同时也给了我们警醒,基层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都是我们应当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本着有病就得治,发现一例治一例的原则,坚决打击“慵懒散浮拖”的坏毛病,才能真正推动政府职能朝正确的方向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