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回龙观镇委员会原党委书记郭向东被控在历任的几个职务中,利用职务便利,在小区项目开发中侵吞公款2000万元,同时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以及拆迁等事项中为他人牟利,多次收受财物共计1400余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辩称昌平区回龙观镇委员会原党委书记郭向东没有索贿情节,钱都是别人在得到帮助后主动给的。他也退还过,但对方又送回来。碍于情面和朋友关系,他只好收下。而其妻子也不知丈夫涉贪,因为他从未将钱拿回过家里,连房子都以为是郭向东租来的。言外之意则是在强调郭向东没有主动索贿,也没有拉加人受贿,完全是出于“被动受贿”。 在现实中,经常会听到落马官员抱怨“身不由己”、“碍于朋友情面”、以及“被动受贿”之类的荒唐言语。虽然话语都不一样,但透露出来的意思却是抱怨社会、他人,而忘记了反省自己,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到落马之时仍不知道问题的根源,这并非是不懂法,更不是所谓的随波逐流,其根源就是在于在官员心中原本就有一颗不守廉洁的心。 可以说,“被动受贿”暴露干部拒腐能力的薄弱。能够说出“被动受贿”之类言辞的官员,其实就是想表明自己很无辜,自己受贿不主动,而是迫于无奈才收下了这“烫手的山芋”。疏不知,金钱关、美女关、人情关、权力关,等等这一系列的关口都是为领导干部准备着的,是对一位干部的常规考验。如果在这些关口中败下阵来,那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面对别人的行贿,即便是碍于情面,也可以事后主动上缴纪委。因此“被动受贿”恰好反应了一些干部不懂拒绝、不愿拒绝的心理。 此外,我们也不难发现,官员在受贿面前,并不是因为所谓碍于情面不好拒绝才收受,只不过是因为在一些官员的心中,认为自己没有主动索贿,钱都是送上门来的,收这样的钱很安全。其实,这种想法其实很天真,如果官员不为他们谋取好处,别人怎么又会将贿赂送上门呢,而且推脱不了。如果相关干部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别人又怎么愿意白白送上礼物礼金呢! 总而言之,“被动受贿”不是贪腐的借口,贪腐取决于个人,取决于自己对于权力、对于金钱、对于地位的认知,这是一个主观的行为,是一个成年人三思之后的决定,如若要用碍于情面不好拒绝贿赂来辩解,那实在太过荒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