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导游自由执业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新华网2016年5月10日) 目前,全国通过导游资格考试的约有100万人,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的25%,也就意味着还有大部分的导游处于游离状态,对旅游业的危害不言而喻。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后,导游可以自行揽活带团,极大的提高了其积极性,让一些“黑导游”能进行身份的转换;同时也倒逼旅游社团的改革创新,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有效发展。但如何对自由执业的导游实行监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旅游主管部门强化对自由执业导游的监管力度。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力度,对所有导游,包括自由执业之后导游的违法违规服务行为、导游变相从事包价旅游服务行为实施监管,确保导游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传统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旅游市场的开放度、多元化、无边界,必须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破解市场监管中人手不够、力量单薄、手段有限等难题,使导游管理从单一行业监管向社会共同监督转型。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评价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引进互联网第三方评价机制,由旅游者对于导游服务做出评价,直接影响并决定导游的生存和发展,约束导游行为,形成导游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导游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及时公布在网上,对其他的导游也能形成一种震慑的作用。 三、导游自身素质需提高。自由执业打破了旅行社的垄断,导游可以光明正大地直接面对游客,也就意味着导游与游客之间形成双向选择关系,导游可以选择游客,游客也能挑选导游。这样对导游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游就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完善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服务的水平,树立良好的口碑,才能在自由执业这条路上寻求长线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