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党总支书记王振山,将不符合户籍迁入条件的杨某的户口迁入王振山之子位于长店村的房屋,后在拆迁中明知杨某为“空挂户”,仍虚构对方长期在此居住,骗取拆迁补偿款491140元及150平方米的定向安置面积指标,昨天,朝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振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拆迁”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词汇,更成了反腐的重点领域。现实中,合资抢建索补偿;伪造土地证串通套巨款;突击“种房”等违规套取国家征地拆迁款屡屡发生,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参与其中,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想方设法榨取拆迁资金。可以说,如何能堵住拆迁资金监管的漏洞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在这起案件中,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党总支书记王振山,将不符合户籍迁入条件的杨某的户口迁入王振山之子位于长店村的房屋,后在拆迁中明知杨某为“空挂户”,仍虚构对方长期在此居住,轻轻松松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定向安置面积指标。事情的经过就是如此简单明了,可以看出拆迁补偿这块“大蛋糕”真的是想吃就能吃到。 通过这起案件,笔者认为在拆迁补偿中有太多的漏洞可以供不法分子钻,同时也暴露出监督审查部门在相关证照查档把关不严,公示、求证、核实等程序上的把关不严。此外,也反映出一些村级干部权力虽小,但是能力颇大,能够轻轻松松的通过假文件骗取到拆迁补偿利益,在这样的背景下,拆迁领域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了腐败的“重灾区”。 拆迁补偿款频频被骗取,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有所反思。要堵住监管漏洞,既要公开与透明的重要手段,诸如开放拆迁工作的信息平台,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拆迁的风险评估机制、拆迁资金的统一支付制度,同时加强监督审计,公布拆迁后的明细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应严格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进行公示,保证透明化的运作。此外,要积极发挥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实效,及时公开拆迁信息,不断完善监督体制,切实堵住拆迁腐败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