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贵州遵义的村民丁某坐在原告席,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坐上被告席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村民状告省政府,副省长当被告,猛一看见这一标题,这些字眼,心中确实有太多触动,作为一名法律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在于守住司法平等这一底线,作为强势的国家机关而且是省一级的政府,普通公民大多怀着敬畏之心,政府官员以前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就是叼着烟,喝着茶,挺着大肚,高高在上,能够主宰人的前途、命运,甚至生死的执法者。但时至今日,我们的省府沦为被告,高官屈居被告席,与如“蝼蚁”般的村民对簿公堂,任由法庭审判。村民状告省政府,为何如此理直气壮,高官屈居被告席,又为何“甘受其辱”? 究其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点:其一,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深入人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科学制定良法,从严落实司法,依法治国才不会沦为空谈,依法执政的理念才能妇孺皆知,心口相传。其二,公民法律意识有所加强,文化素养有大的提高。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们受教育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化,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快速提升,法律意识也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井喷式增强。其三,法律体系的日益健全,完备,为公民合法维权提供了有利武器。今日,村民状告省政府,省府大员甘坐被告席“忍气吞声”,归根到底是完备的法律法规给百姓维权提供了依据,公正的司法为百姓撑起了腰杆。 近年来,政府职能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的服务职能在经济建设领域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任何事物的转型升级,都将经历阵痛。在法治化进程尚未达到某一个积量时,要想有质的转变,无疑是空中楼阁。但今天,我们猛然间看到全国首例由副省长作为省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坐上被告席出庭应诉的鲜活事例,使我们的精神为之一振,也许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已经临近积量界点,接下来我们要拭目以待的是依法治国迎来质的飞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