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纪委对外发布消息,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责任追究33人。据了解,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高频率的明察暗访,整治公款收送礼品礼金、公款购卡、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隐性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31个省区市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可以预见,保持巡视的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能够基本实现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出发,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监督全覆盖。中纪委通过改进巡视制度 做到对地方部门等全覆盖,保证巡视不留死角,这就无疑打掉了一些腐败分子的侥幸之心,让腐败分子再也不要打逃避发现的如意算盘,从而形成对他们的强烈震慑作用,让他们“不想腐”、“不愿腐”也“不敢腐”,这无疑对干部队伍的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都是一个值得大力倡导的好思想。 实现巡视全覆盖,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对巡视的问题严加处理,同时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