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纪委16日在广州举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重点清单,着力监督官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事实上,领导干部这类官员的腐败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比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参加这些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都需要钱,而领导干部的工资有限,难免以权谋私,或贪污受贿。 所以,必须对官员八小时以外进行有力监督。问题是,官场和社会上都存在着一种错误认识:八小时以内管干部名正言顺,八小时之外属于个人自由时间,干什么可由个人作主,组织上无权干涉。 当然,官员有权支配自己的个人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官员做伤风败俗的丑事和违法乱纪的坏事,组织上管不着。要知道,官员的生活作风变坏,就会影响到其本职工作。而且,官员是公众人物,在个人修养和道德行为上不检点,会起到不良影响。 比如,如果允许官员出入与反“四风”不相适应的场合,不仅会诱导一般人跟风,败坏社会风气,而且会导致官员权力泛滥。因而,与其事后惩戒,不如事前监管,防患于未然。 党员干部的身份、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其必须接受更多的约束。他们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上的监管就应该跟踪到哪里。 加强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可防止其在灯红酒绿中失节,在个人私生活中越界。这是对官员本身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