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5名城管与商户冲突被拘,区政府致歉。1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宣传部透露,针对12日“城管与商户发生冲突”一事,警方对5名城管队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城管,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于社会的每个角落当中,他们对社会有很多的贡献,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理说应该是值得被嘉奖的对象,可是一方面他们付出了无法磨灭的贡献,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却也是社会“阴暗面”的体现。笔者所言的就是他们的负面消息,一般搜索“城管”二字,紧随其后的就是“打人”,无论是真是假,到头来也只是换来群众的嗤之以鼻而已。 如果说屡教不改的话,那就简直是自己搬石头砸脚了。近日一段2分39秒的题为“城管打人”视频在朋友圈迅速传播,视频中显示,多名城管队员在执法中与商户发生了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城管对商户有推打行为。随后,另一段时长为43秒的视频传出,可以看到前段视频中拿手机拍照的女子辱骂城管队员。诚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必要的肢体接触,但是却并不能成为肢体冲突,进而演变成打人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当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城管人员与商户执法冲突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城管与商户发生冲突后,新城区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要求调查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调查,依法公正处理。新城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后,依据《治安处罚法》对具有违法行为的5名城管执法队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区政府责成城管局对商户进行了慰问,并表示歉意。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咱们老祖宗留下的名言,可是现如今放到各个行业中来,似乎就不那么站得住脚了。比如说食品出现安全问题,难道都致人死亡之后,公开道歉就能起死回生吗?所以对于城管的打人事件,不能够每次都由政府出面道歉博得同情,这应该是一件防患于未然的事情。然而城管这个本身就自带“敏感”标签的行业,要如何撕掉他的标签,靠得就是制度与个人素质。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执法人员的管理不仅仅是要靠他们个人的自我约束,还应该靠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完善的。只有在强加有力的保障之下,才能够令现如今的执法没那么困难,也才能够使得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以及形象不受损害。所以对于隔三差五的就上“头条”的执法人员来说,用制度和素质约束自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的行为,也是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