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长陆昊在黑龙江省开放日上说,“天价鱼”事件不是坏事,黑龙江将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陆昊说,在他看来,“天价鱼”的问题不是偶然的,说明黑龙江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基层干部和市场主体,在树立接受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方面还有差距。 在这个“物以稀为贵”的经济时代,“天价×”事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比如去年的“青岛天价虾”和“哈尔滨天价鱼”等“天价”事件,以及近日武汉又曝出128元的“天价”姜丝可乐,等等。原本以为各级地方政府会以其为“前车之鉴”作为“后事之师”,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和查处工作,但从现实来看,这些“天价×”事件却依旧是照“砍”不误。 从一些“天价×”事件的调查情况来看,虽然商家确实“明码标价”了的,但却标出了令人惊诧的“天价”。正如这次“天价鱼”事件中,尽管店家明码标价,但公众关心“普通餐馆每斤售价100元左右的鳇鱼,到了这家野生渔村售价398元”的价格问题,仍是值得政府相关部门反省的。正如有评论表示的“虽然卖的是鱼身中段,但价格畸高常人不难评判。” 试想,一个与《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及“市场法治”“公平竞争”背道而驰的商家,竟敢打着“明码标价”的外衣,在城市街头大势“招摇撞骗”,不可谓不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然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却对此并不知情,若非受害者的举报还蒙在鼓里,若非网络舆论的强烈吐槽和谴责还“爱理不理”,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很显然,不论是“青岛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还是武汉的128元“天价”姜丝可乐,这些都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政府部门在日常教育监管和查处工作上的缺位甚至是不作为的必然。或许,这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来讲不是一件坏事,但这也提醒其他地方或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从严监管,主动堵塞各类风险漏洞,真正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