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访,查出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时任巨野县党委书记刘贞坚,主政5年间收受42名当地官员财物114次共739万余元。更恶劣的是,其中13名官员是利用公款买官,事后让财务人员找发票报销冲账。在当地坊间流传着“要升官找大嫂”的传言,要想升官就要找书记的老婆活动。 前有上阵父子兵,现有贪腐夫妻档。刘贞坚与其他贪官的风流成性截然不同,他与身为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妻子感情很好,逢事都会和妻子商量,大多数贿款都是通过妻子收受的,于是坊间有了“要升官找大嫂”的传言,夫妻二人也因此一手导演了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 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查处了一些贪腐案件,其中不乏涉及到买官卖官的领导干部。但刘贞坚与这些落马官员不同的是,其收受贿款金额巨大,干部人事调动频繁。据媒体报道,刘贞坚在即将调离巨野县到菏泽市任副市长的2011年,受贿总金额达473.9万元,平均每天1.3万,可谓“日进万金”。原某镇镇长通过向其行贿111万元,顺利晋升为某镇党委书记,而原某镇党委书记更是通过向其行贿120万跃至巨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位。120万、111万,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来自哪里?显然,这并非是行贿人自掏腰包,在众多行贿人中,有13人是利用公款买官,事后让财务人员找发票报销冲账。这些本可用来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款项就这样沦为了部分官员晋升的桥梁,一点一点收进刘贞坚夫妇二人的腰包,更是一步一步将其送入法律的牢笼。 当然,刘贞坚也不是谁的钱都收,而是精心选择,倾向于那些有竞争优势和群众基础的干部,“感觉他们也该提拔,咱也没违背政策提拔他们。”在虚假的安全感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刘贞坚夫妇的“生意”越做越大,干部调动越来越频繁。殊不知,刘贞坚这种的思想其实是相互矛盾的。倘若这些干部真的工作出色、能力突出、群众口碑不错,那其为何还要心虚地花费重金来向自己行贿?倘若自己真的没有违背政策提拔调动干部,又为何会在选人用人上一言堂,这些钱财又应该作何解释? 与其说刘贞坚用自己的言行为我们上演了一场自欺欺人的戏码,不如说刘贞坚用自己的真实案例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领导干部应以此为戒,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以“三严三实”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选好用好身边人,加强教育管理,在发现其有反常举动时,要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