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0多名中管干部被立案审查,40多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万多起,处理9万多人,近2万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自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在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以来,我国一直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上。从一开始得“建设”到如今的“全面建成”,其中的意义甚是深远,要完成这一伟大目标,我国需要去完善的方面还有很多,但是笔者认为其中最为重要的应当是“法治”。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人口大国,从以往的很多案例来看,我国公众常常会习惯性地用道德来剖析批判案件,很多情况下又会出现“道德绑架”,最终致使当事人受到不公正的裁决。笔者认为这种“人治”的“传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要使我国从“人治”转向“全面法治”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邓小平同志也曾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在笔者看来,国家是人民的国家,要实现复兴伟大中华的中国梦,我们就得从依法治国紧抓民心着手,它既有利于依法执政,社会进步,更有利用凝聚民心,国家安定。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更是非常必要。去年,我国对30多名中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开除了40多名中管干部的党籍,这充分说明我国已走在了“法治”的道路上,且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在用《条例》和《准则》严肃党风党纪,以此“扫除”我们走向小康社会的“障碍物”。 因此,笔者认为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是我国走向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当务之急则是全面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 |